Wednesday 12 February 2014

《潘霍华神学简介》第三堂课

2014年2月5日上了《潘霍华神学简介》,这堂课研读《基督中心诠释》,有些词句确实抽象难懂,唯谨记一点:事事以基督为中心,不管怎么想,怎么做,都以基督为主,肯定错不了。切记万万不可自我中心,就不会冒犯主圣名。这一点确实点到我的死穴,我极易受伤、难过、情绪低落,全都是这个‘我’在作祟。
既然去上神学(夜校)课程,重点就是进修并增强神学知识与灵性增长,学习摒弃这个‘我’。今晚讲师(张俊明)提到‘信心之父’亚伯拉罕,完全顺服上帝的指示,献上其独生子以撒作为燔祭(创世纪22章)。曾读过这章节好几遍了,都不曾深入思考,唯佩服亚伯拉罕的顺服。而今讲师提问:一旦上帝叫你杀死你的儿子,你可做得到?这一问一针见血,我心反诘:我做得到吗?
我知道自己做不到!我如果是亚伯拉罕,我就做得到。由此可见我的信心多么不足!说到底,假设性的问题未必能够得着最终答案,因为当时的情景、境遇,加上圣灵的感动,人总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为。在一般状态之下,当然没人会对儿子下得了手。
讲师亦提及潘霍华在基督论的真正问题是:在世间耶稣是谁,人们可以在哪里找到耶稣,而不是如何能找到耶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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