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12 August 2013
作基督的见证
信徒们都知道,耶稣复活后并非马上升天,还在世上四十天(使徒行传一3)。想想于这四十天有多少人见过复活的主?我们怎能不去广传福音?
哪里有圣灵的工作,便必有基督的见证。哪里有教会或基督徒,那里便应有两种表现:基督的福音被传出来,基督的生命被见证出来。这两件事都要靠圣灵的能力。若非圣灵所感动,没有人称基督为主;若非圣灵感动,没有人能把基督的福音传讲的清楚有力。因此,主耶稣吩咐门徒须等候圣灵降临并受圣灵的洗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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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– 5
)信徒皆须具备信心,靠着圣灵的大能,直接或间接参与传福音。圣灵的同在,能使你我成为大有果效的福音使者。不要忘记圣灵也叫耶稣的灵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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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),当我们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时,圣灵必动工。
【引用《不愿一人沉沦》杨钟禄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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