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15 August 2014

·续·基督教属灵观(第二篇)

正确的属灵观指出,人愈属灵就要更趋完整而不是分割(错误的属灵观念把灵性与人性完全分割,把一切的问题完全属灵化,造成灵性与人性互不相容的危机)。圣经说: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的,包括灵、魂、体。人的属灵成长使他能够更加活出真善美,让他更加像人,也就是说更加像神,有神的形象。人的灵性就能与神的灵沟通,使人的灵与神的灵相通。
我们渴慕与神建立关系,这是动物世界所没有的;无论进化论怎样说,它也不能说动物像人一样拥有灵性。人之所以为人,是因为他有灵。亚当未犯罪之先,他拥有神完全的形象,可说是完全没有缺陷的。所以,若人能够活得更完全,便能够摆脱自己的罪性。
我们愈要灵性好,便愈加要有人性,灵性与人性有唇齿相依的关系。灵性的成长与个人(心理)的成长是分不开的。有一位属灵的先贤亚维拉德兰(Teresa of Avila)曾经说过:“我们生命的目标是顺从神的旨意——成为神的朋友,活出神的形象。我们达到这目标的方法,是基于爱邻舍,谦卑和抽离。”
灵命长进的第一步,就是让我们的目标愈来愈与神给我们的目标吻合。我们不单为自己而活,也为基督而活。(摘录自《属灵操练与生命关怀》李耀全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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