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洲神学家加尔文(John Calvin,1507-1564)坚持信徒应以教会的指引为准,目的是要批评那些以个人亮光为准则的主观态度,于是强调教会的集体见证,以及教会的教导高于个人所领受的重要。加尔文是因为他的新教立场必须逃离法国到瑞士的日内瓦,他带领当地信徒进行教会及政治秩序改革的试验。
加尔文本是读法律的,后自修神学。他对完全摒弃天主教的朝圣和禁食等苦修操练。若和马丁路德比较,加尔文是更为理性但又富想象力的神学家。譬如,他认为祷告是与神对话,是理性的交谈,不是默观的操练。但他的作品常常运用不同的形象作比喻,如以婚姻代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,其想象力可见一斑,并不是如他所说的完全理想化。
加尔文属灵观的主题包括:认识神与人;高举神荣耀之重要,神对人的要求是:信心、事奉与顺服;完全倚靠神的话——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,及人对神实际的态度,敬虔的生活和敬拜等(要以神为中心,任何画像或其他具有拜偶像嫌疑的东西,都不可使用)。它们代表了加尔文的属灵观(Calvinist Spirituality)。(摘录自《属灵操练与生命关怀》李耀全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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